元气森林打假成功,山寨燃茶被判55万元!

阅读:1741 2021-11-13 08:08:12 来源:亚太知识产权

提起元气森林,大家都能想到“0糖、0卡、0脂肪”。元气森林成立于2016年,是自主研发自主设计的创新型饮品品牌,公司的品牌理念始终为:无糖专门家。通过优秀的品牌运营,以“好喝无负担”的品牌认知,短短几年就有了较大的知名度,甚至在2020年618购物节天猫饮品类销量排名第一,元气森林的气泡水、燃茶、乳茶都深受年轻人的喜爱。

图片来源于淘宝

然而,经过搜索发现,早在2019年7月,就有消费者在网络平台发帖称“山寨元气森林出现了”,价格仅为元气森林一半。

图片来源于微博 上海市场监管

据了解,元气森林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注册取得了第25109248A号、第25109249A号、第30190888号、第30190889号“燃”文字商标。并通过宣传推广,使“燃茶”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另外元气森林公司及“燃茶”品牌曾获得2020中国最佳饮品品牌奖、2020中国消费者信赖品牌奖等奖励,深受市场认可。

8月19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韵丰饮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京0105民初15005号)。判决书显示,原告元气森林诉称其在饮料等商品类别上持有多个“燃”文字商标(以下并称涉案四商标)。二被告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使用“燃”字样的饮品(以下简称被诉侵权产品),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四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重大损失,故诉至法院。

图片来源:中国网

根据判决书,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后,查明了多项与被诉侵权有关的事实,法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包装上发挥显著识别作用的为“燃”文字,该标识与涉案四商标在字形、读音上均十分近似,为近似商标。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尚品习饮(北京)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吉林省韵丰饮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涉案四商标专用权行为;被告尚品习饮(北京)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吉林省韵丰饮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各种损失55万余元。

信息来源:中国网

近年来,商标侵权纠纷时有发生。例如,“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 ,从2020年4月“茶颜观色”起诉“茶颜悦色”,到2021年1月“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再到5月终审判决,结果均为“茶颜观色”方面败诉,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茶颜悦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累计170万元。

由此可见,只有那些诚信经营、靠实力说话的品牌才能最终获得消费者的支持,他们对品牌运营投入的心血往往是抄袭者远不能比的。最终法律审判来临,抄袭、侵权者们不仅仅要赔偿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会因此臭名远扬,名誉扫地,“侵权”的污点始终挥之不去。

而这些侵权事件不仅给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知道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商标注册是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有力武器,倘若元气森林、茶颜悦色没有及时注册商标,被侵权时该如何拿出有力的证据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以及如何弥补重大经济损失呢?所以,商标注册对于企业、品牌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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