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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找到失散14年的儿子孙卓,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瞬间,“亲爱的”“孙卓”“孙海洋”等一些热词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作为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来说,第一反应是,这些热词是否有人申请了商标?毕竟,热门词汇被抢注成为商标屡见不鲜。
“孙卓”这个名字早在2017年11月8日就被注册了商标,涉及分类主要有29类食品,35类广告销售,43类餐饮住宿。同时查询到自2003年起,就有人注册“亲爱的”商标,目前商标注册成功的就有近50件,涉及分类有日化用品、科学仪器、运输工具等等。这种早在多年前注册为商标算不上抢注,谁又能想得到这个词如今会成为热门呢?
虽然我国法律对商标抢注的概念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实践中,商标抢注的对象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是抢先注册别人未注册的商标;
二是抢先注册别人已被公众熟知的商标;
三是将他人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
四是将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企业名称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五是抢先把一些社会热点现象称谓、热门话题词语等进行商标注册。
一些人注册热门商标多半是在“押宝”,通过商标倒卖,索取巨额商标转让费,或者以“侵权”之名投诉、起诉诈取赔偿,从而赚取丰厚的利润。商标本应是真实创新活动的反映,如果成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就可能会阻碍创新,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因此,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一定要向商标管理局提出异议,甚至通过申请商标撤销申请、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