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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黄金,不再单是大妈们的喜爱,90后也开始钟爱黄金饰品,今天小编分享的就和黄金有关,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凤祥”)因“老凤*”商标对北京某黄金珠宝公司的商标提出了多达49次异议。
先看下这49件商标,每件商标都带“老凤”、“凤”字样,这些商标初审通过,在公告期引起老凤祥的注意,于是对这些商标全部提出异议。
现在异议决定出来了,全部不予注册。
再看下商标异议决定书,摘录其中一个,“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功能用途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外观上近似,已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使用在部分类似商品上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构成了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注册并使用于“珠宝;首饰”商品上的“老凤祥”引证商标经长期宣传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并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驰名商标文字构成相近,已构成对异议人驰名商标的抄袭、摹仿,被异议商标注册使用于异议人驰名商标及上述引证商标所使用的类似和密切关联的商品上,易误导公众,致使异议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7820580号“老凤楼御纯”商标不予注册。”
申请近似他人高知名度名称的商标,一直是不少商家的选择,但往往事与愿违,要么被异议、被无效,失去商标;要么被起诉,付出高额赔偿;与其挖空心思傍名牌,倒不如申请注册自己的品牌,围绕自己的品牌进行商标布局,这才是长久发展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