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不妙!谭谈交通被全面下架?专家回应这两大疑问

阅读:1592 2022-07-13 08:04:27 来源:八戒知识产权

在全世界华语地区享有一定声誉的谭Sir,最近在现实中碰到了一件麻烦事儿。

谭Sir7月10日发布微博称,惊闻《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为了拯救谭Sir,有网友甚至隔空喊话罗翔老师助阵。

图源|微博截图

对此,成都电视台回应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所有维权行为均依法依规开展。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谭Sir坦言自己对此事有两大疑问。

一是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

二是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

《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因为其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特点,赢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该栏目在豆瓣的评分达到9.5分。

图源|豆瓣截图

因为在节目中风趣幽默、多才多艺,富有生活气息和人文关怀,《谭谈交通》栏目出镜主持人谭Sir(谭乔)如今已经成为一名知名的UP主、自媒体人,谭谭宇宙的相关内容吸粉无数。

截至目前,网上已有很多人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大多都是从公众情感角度来解读这一事件,对于《谭谈交通》栏目版权的真正归属问题却少有人讲清楚。罗翔老师主攻的是刑罚,所以对于谭Sir所关注的两个问题,我们特意请教了猪八戒网旗下八戒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专家周先生。

根据谭Sir的说法,“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那原创者就是我谭乔自己,而且这个视频记录方他就是一名摄像的记者。”

关于谭Sir提出的第一个版权归属及占比的问题,周先生表示根据已知信息,《谭谈交通》节目的核心本质在于其连续的画面并通过拍摄的方式固定下来,构成视听作品。对于视听作品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因此,谭Sir作为《谭谈交通》节目的主持人并不能成为该作品的合作作者,制作者应为成都广播电视台。

针对谭Sir的第二个问题,周先生指出,《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因谭Sir当时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其参与节目制作可以看作是执行职务行为,相应的劳动报酬应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支付。

另外,成都广播电视台作为制作者是有权针对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相关视听作品的行为进行维权。

图源|爱设计

不可否认,谭Sir确实为《谭谈交通》节目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客观上并不满足合理使用或者法定许可的情形。未经许可,无权“搬运”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制作的《谭谈交通》节目。这也是近期大量《谭谈交通》搬运和二次剪辑视频会被下架的核心原因。

在同情谭Sir的同时,周先生也建议,短视频已经被纳入视听作品的保护范畴,短视频创作者可以先行就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作品完成后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避免创作者和运营方等各方的版权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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