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版损失达60.28亿元!为何仅32.1%的作者采取维权?

阅读:1024 2021-05-07 08:28:42 来源:八戒知识产权

01

2020年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

4月26日,易观分析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白皮书中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新技术滥用、传播途径杂多和盗版在全产业链实现覆盖是规模上升的主要因素。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作家达到2056万人,净增约100万人,作品增长约200万部。网络文学市场收入主要来源用户付费和版权运营,特别是通过IP全版权运营,网络文学间接或直接影响了动漫、影视、游戏、音乐、衍生品等合计约2531亿元的市场,即网络文学及其IP运营对数字娱乐产业的影响范围超过40%。

网络文学市场发展欣欣向荣,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02

维权难,仅32.1%的创作者采取维权

白皮书提到,面对侵权现象,坚定选择维权的作家比例只占51.2%,有近一半的创作者处于犹豫阶段,不确定是否还会选择去维权,需要视侵权严重程度,看维权难易度等因素而定,仅32.1%的创作者有过维权行动,维权行动不积极的主要原因是维权成本高、过程复杂和消耗心力。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维权时间的不确定性也是主要问题。

对作者来说,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和精力在写作上,但维权需要提供盗版追溯、举证的过程非常困难,有作家表示“有时候感到很迷茫,写的作品没有给自己带来更多读者,反而成为盗版网站敛财工具。”

阅文集团CEO程武认为,”作家们的创作是文学生态第一生产力。”随着网络文学发展成为文化产业重要的IP源头,版权保护直接影响着创作是否可持续,文化能否高质量发展。保护版权,就是保护作家的创新力,保护文化创意产业源头的驱动力。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03

如何保护版权?

那么,如何保护版权成为网络文学发展重要的议题。

首先,作品应该及时做好版权登记。在发生版权纠纷的时候,你需要证明产生纠纷的作品的版权是属于你的,而版权权登记证书作为主张权利的有效凭证,相当于为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

对于内容创作者而言,提升版权意识,及时做好版权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随着版权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不管是美术作品、文字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如果要进行商业化运作,都必须要做好版权登记及备案。

200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据”,进一步明确了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效力。
其次,作品中重要的角色或IP可以申请商标作为品牌。郑渊洁笔下的经典角色“皮皮鲁”、“舒克”、“贝塔”等文学角色都一些不良商家注册商标、商号,舒克牌服装、贝塔牙膏、皮皮鲁餐厅、舒克贝塔猫粮等产品层出不穷,真假难辨,令郑渊洁头痛不已,所以他2021年新年愿望,仍然是希望商家停止侵犯知识产权。

2017年,国家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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