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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的多家餐饮经营者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因是他们在店招、菜名以及菜牌上使用了“青花椒”三字,构成了侵权。
这让人想到不久前发生的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维权事件,现在青花椒竟然也“躺枪”了。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次商标维权怕又是一场“碰瓷”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青花椒”商标维权
连日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多地10余家餐饮企业,因店名含“青花椒”,被告上法庭。原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公司”认为,这些餐馆系因店招含“青花椒”字样侵害其商标权。
据查询,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24日,“青花椒”商标在2014年7月7日成功注册,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此外,还有“金花椒”、“青花椒花椒鱼”、“清花椒”等多个商标。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8年2月,万翠堂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开始了诉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共有7条记录。2018年,万翠堂将上海的一家餐饮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万。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构成侵权,并赔偿万翠堂20万元。被告上诉后,终审维持了原判。
2020年,江苏两家个人经营的店家也因此成了被告,均被索赔8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均作出了赔偿万翠堂15000元的判决。
2021年,四川广安的一家青花椒鱼庄也被索赔1万元,但最终以万翠堂撤诉结案。
12月25日,万翠堂表示,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正尚律和)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现已责令撤回全部诉讼。
如何看待“青花椒”商标维权?
用了“青花椒”,动辄收传票。这究竟是依法维权还是碰瓷?青花椒是生活中常见的调料,为什么它能成功注册商标呢?
四川是青花椒的生产大省,青花椒也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青花椒”作为一种通用名称,不能在方便食品类别中被注册为商标。
由于我国的商标法并不禁止青花椒这样的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所以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餐饮住宿类别上注册了多个有效商标,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
“青花椒”是一个专有的物种名称,也是大众对某一种花椒的通俗称谓,不应当被申请为商标。万翠堂的行为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很多店很早之前就开始使用“青花椒鱼”等招牌,这些店招里的青花椒,只是加工方式、原料和口味的描述性使用,客观上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误认,怎会侵权?以特定“商标”为饵,以一众中小商家作为猎物,一张律师函,一纸起诉书,围猎做局,显然偏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本意。
如果万翠堂起诉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商标专用权,而是企图通过诉讼赚取利益,损害商户利益,破坏经营秩序,应当追究责任。
恶意抢注不遏制,恶意诉讼难终止。相关部门还是要健全法律制度,严厉打击利用商标进行恶意诉讼的行为。